针对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空间受阻,而乡镇工业功能区开发能级不足的矛盾,进一步加大工业经济发展的平台载体建设,近日,我委与市外经贸局联合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(工业园区)组合区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。要求将组合区纳入省级开发区(工业园区)的总体规划,充分发挥省级经济开发区(工业园区)的品牌优势与乡镇工业功能区的资源优势,进一步做大、做强经济发展平台,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效果,实现基础设施资源的对接与共享;同时以培育产业集群为目标,实现互补双赢的错位发展。组合区可享受省级开发区(工业园区)的相应政策,并以后者的名义对外宣传和招商;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(工业园区)可选择1—3个乡镇工业功能区作为组合区;省级开发区(工业园区)与其组合区之间建立广泛而又紧密的联系协调机制,共同构筑经济发展的有效平台和载体。
(园区处 吴佳伟)